- 水富2020年度“名家、名师、名医”选拔培养通告
- 2020-09-04 编辑:水富组织部 [作者:水富党建网]
2020年度水富“名家”选拔培养通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富“名家、名师、名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水人才通〔2020〕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水富“名家”选拔培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水富“名家”选拔的范围主要是全市教育、卫生之外的领域。在我市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艺创作、哲学社科、工程技术等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创新成果,业绩突出、公认度高、影响面广,有较高声誉的专家或人才;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家或优秀人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并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严谨务实的学风,有开拓创新、协作奉献精神,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创新成果。
(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及单位领导原则上不作为培养人选。
(三)年龄一般为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选拔名额和激励支持
2020年度水富“名家”培养人选不超过3名。经市委审定后,给予每名水富“名家”培养入选者2万元培养激励经费,分两年划拨。经考核合格,第一年发给1万元培养激励经费,第二年发给1万元培养激励经费。经推荐入围昭通“名家”遴选培养的,除享受昭通市“名家”培养激励政策外,再配套划拨1万元培养激励经费。
四、申报方法及程序
水富“名家”培养人选的推荐,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各镇(办)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向镇党(工)委进行申报,各镇(办)推荐人选原则上不得少于1名。市直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申报,服务“港园城”三位一体发展的重点部门推荐人选原则上不得少于1名。
(二)组织推荐。各镇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党组汇总个人申报情况,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由党组织研究后统一报水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度水富“名家”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度水富“名家、名师、名医”培养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2.身份证、资格证书、获奖及专利证书等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由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起止时间:2020年9月5日至9月20日。所有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于2020年9月20日前报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0870-8639116,手机:13887061731。
五、评选程序
(一)行业初评。由市人社局牵头成立初评委员会并召开行业初评会议,提出初步人选6名,经市人社局党组研究审定后报市人才办组织专家评审。
(二)专家评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复评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3名。
(三)考察公示。市人才办组织考察组对建议人选进行复核考察,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在《云南北大门》网站和“微水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 报请审定。经公示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培养人选,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请市委批准。
六、工作机构与监督
(一)工作机构。2020年度水富“名家”选拔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人社局共同参与,负责水富“名家”培养具体业务工作。
(二)监督。2020年度水富“名家”选拔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在申报评选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按程序取消相关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电话:0870—8635893 。
2020年度水富“名师”选拔培养通告
根据《水富“名家、名师、名医”选拔培养实施办法》(水人才通〔2020〕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水富“名师”选拔培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水富“名师”选拔培养范围主要是全市做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创新成果,业绩突出、公认度高、影响面广,在国内、省内、昭通和水富市内享有一定声誉的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
二、选拔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家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风严谨,师德高尚。
(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岁。
(三)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教学业绩突出,育人效果显著,较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在水富市内外同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知名度。
(四)获得过水富市级及以上组织的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及以上,主持水富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
(五)获得水富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者“学科带头人”称号或具备同等资格条件及以上水平的优秀人才。
三、选拔名额和激励支持
2020年度水富“名师”选拔初步人选不超过10名,最终入选人数不超过5名,经市委批准后,给予每名水富“名师”培养入选者2万元培养激励经费,分两年划拨。经年度考核合格的,第一年发给1万元培养激励经费,第二年发给1万元培养激励经费。
四、申报方法及程序
符合2020年度水富“名师”条件的申报人,采取“自下而上、学校(园)推荐、个人申报、组织审核”的方式,由各中学、镇(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小学、幼儿园 (民办)为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水富市教体局人事法规师训股 ,联系电话:0870--8637209。
2020年度水富“名师”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度水富“名家、名师、名医”培养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2.各种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由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起止时间:2020年 9月 5日至9月20日。
五、评选程序
(一)初评。在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由市教体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并召开初评会议,评出“名师”初步人选 10名,经党工委研究审定后,报市人才办进行复评。
(二)复评。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复评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
(三)公示。由市人才办组织考察组对建议人选进行复核考察,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后,在水富党建网进行公示。
(四)报审。经公示未发现影响选拔问题的人选,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请市委批准。
六、工作机构与监督
(一)工作机构。2020年度水富“名师”选拔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人才办牵头,市教体局共同参与,负责水富“名师”选拔培养具体业务工作。
(二)监督。2020年度水富“名师”选拔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在申报评选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按程序取消相关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电话:0870--8635893。
2020年度水富“名医”选拔培养通告
根据水富市《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富“名家、名师、名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度水富“名医”选拔培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水富“名医”选拔的范围主要是在我市医疗卫生领域中业绩突出、公认度高、影响面广,在市内享有一定声誉的专家或人才,且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医务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作为选拔培养人选。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严谨务实的学风,有开拓创新、协作奉献精神,在我市医疗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创新成果。
(二)具体条件
1. 医德高尚。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具有高度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
2.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 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有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在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重危病症方面具有独特的诊疗技术,在本地重大疾病预防诊治上有突出贡献。近5年没有发生过医疗事故。
4. 有较强的科研、带教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学术指导和带头作用。
5.优先选拔近5年来获得过昭通市级(含行业奖)及以上行业表彰或奖励医务人员。
6. 优先选拔在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突出的一线医务人员。
三、选拔名额和激励支持
2020年度水富“名医”培养人选不超过2名。经市委审定后,给予每名水富“名医”培养入选者2万元培养激励经费,分两年划拨。经年度考核合格的,第一年发给1万元培养激励经费,第二年发给1万元培养激励经费。
四、申报方法及程序
水富“名医”培养人选的申报推荐,采取个人申报和行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向卫健局进行申报。
(二)组织推荐。各卫生健康单位汇总个人申报情况,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统一报送市卫健局。
2020年度水富“名医”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度水富“名家、名师、名医”培养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2.各种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由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起止时间:2020年9月5日至9月20日。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由各卫生健康单位于2020年9月20日前报市卫健局机关党办(人事股)。联系人:韦健,联系电话: 3180866 ,联系邮箱:591579322@qq.com 。
五、评选程序
(一)行业初评。由市卫健局组织行业评审委员会并召开行业初评会议,提出初步人选,经市卫健局党委研究审定后报市人才办组织专家评审。
(二)专家评审。由市人才办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的方式进行专家评审,提出建议人选。
(三)考察公示。市人才办组织考察组对建议人选进行复核考察,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在云南北大门网和“微水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报请审定。经公示未发现影响选拔问题的培养人选,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请市委批准。
六、工作机构与监督
(一)工作机构。2020年度水富“名医”选拔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卫健局共同参与,负责水富“名医”选拔培养具体业务工作。
(二)监督。2020年度水富“名医”选拔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在申报评选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按程序取消相关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监督电话:0870--8635893。
附件1:2020年度水富“名家、名师、名医”培养人选推荐表.doc